10亿+海关交易数据,1.2亿企业数据,2亿+企业联系人数据,1000千万真实采购商。覆盖200+个国家及地区,95%外贸重点拓展市场,可根据行业、经营范围等多方位挖掘目标客户。
免费试用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结算货款,从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一直到银行开证付款后又向进口方收回垫款,其中经过多道环节,并需要办理各种手续。
一、进口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二、进口方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出申请,按照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信用保证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银行(开证行)开证。其中,信用保证金由开证行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其信用度,再根据信用度来确定企业须缴纳保证金的比例,信用越好的企业缴的保证金比例越少,一般等同于所要开的信用证金额。
三、开证行根据申请内容,向出口方(信用证受益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方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
四、通知行核对印鉴或者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出口方。
五、出口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付运出去,并取得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开证行授权的银行(议付行)议付。议付行多为出口地银行,且通知行有时也是议付行。
六、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方。这一过程也叫押汇。
七、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往往是在扣除已交保证金的基础上少补多退。
八、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九、开证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
十、进口方付款并取得货运单据后,凭此向承运人提货。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和来自用户投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其观点和立场。本站不具备任何原创保护和所有权,也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银行收到完整并正确的提单文件后,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付款。关键时间点包括:收到提单后的审核时间(通常为3-5个工作日)、付款终止日期等。信用证明细条款中将具体列明这些时间点。
如何获得信用证付款的保证?向进口商银行提供足额、有效期内的保函是获得信用证付款的重要保证。此外,提供质量保证金或其他担保也能增加获得付款的保障度。但最关键的是提单文件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信用证付款是否一定是讲究先到先得?不是所有的信用证付款都奉行严格的先到先得原则。如果提单文件不完整,银行可能会选择延缓审核时限。而一旦提单齐全,银行则按照收取顺序尽快完成审核并付款,这时的先后就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