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备用信用证的国际商务参与者

2024-01-01 14:01:26
By 出海派编辑组

国际商务活动中备用信用证的当事人

一、引言

随着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不断发展,备用信用证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备用信用证的当事人是影响备用信用证实施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因此,本文将对国际商务活动中备用信用证的当事人进行分析。

二、备用信用证的当事人

1. 申请人

备用信用证的申请人是指以自己名义或代理他人向开证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向受益人兑现表面上符合备用信用证条款的履行义务。

2. 开证人

开证人是指开立备用信用证之人,承担向受益人兑付表面上符合备用信用证条款的承诺义务的当事人。

3. 受益人

受益人是在备用信用证下有权支付定价和期限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可转让备用信用证下的“受让受益人”。受益人或其授权代理将向开证行或被授权代理出示单据要求付款,此时其即为“交单人”。

4. 保兑人

保兑人是在开证行承认之后,根据反担保银行要求,对其开出的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加具保兑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一旦出现不履行基约情况,受益人凭借备盘信誉卷就能向此方索偿。

5. 转开行

转开行是出于外国法律或者国家政府要求或者受益方要求而进行的将海外式的不可逆性备有信誉卷转为国内式不可逆性备有信誉卷之一方当事者。此时:一旦出现不履行基约情况,受益方就能向此方索偿而不是向原委托出有此不可逆性备有任何卷之银行(或者委托方)索偿。

6. 通知方

通知方是将有关不可逆性备有任何卷之内容通告给受益方(常常是通过传真或者特快专递)之一方当事者。传真前往并收到传真代表已经实施并检骞是否正确地传真考察有关内容之情况,如无问题便代表已实施并检察正確性,并将随传真考察到有关内容问题,故传真前往者便成为"通告者"。

三、总结

以上就是国际商务中使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使得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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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使用备用信用证面临什么风险?

使用备用信用证相比正规信用证面临更大风险。由于备用信用证没有实物货运作为担保,出口商需承担信用风险。如果进口商无法或不愿支付款项,出口商难以追讨债务。

如何减低使用备用信用证的风险?

出口商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降低风险:1.仅接受信誉良好的进口商。2.要求提供充足缴费担保,如押金。3.购买信用保险。4.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获得更佳条款。5.及时核对交单和款项情况。

使用备用信用证是否适用于所有产品?

并非所有产品都适用于使用备用信用证进行交易。精密、高科技产品不宜使用,因为难以检验质量。易腐变产品同样不宜,因为存在延迟付款风险。粮食、原材料等平价产品相对更适用于使用备用信用证。

国内法律对备用信用证有何规定?

我国《外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备用信用证的使用条件和程序。出口企业须向外汇行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备用信用证进行交易。交易过程和资金结算也需符合外汇管理的要求。此外,相关合同和发票也需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