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损害赔偿在违约救济中的应用范围

2024-01-01 14:01:26
By 出海派编辑组

违约救济方法之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概述

违约救济方法之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以后,当事人在要求损害赔偿时,其金额应包括哪些方面,按什么原则来确定。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但在法律上,对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约定的损害赔偿,即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损害赔偿的金额或计算原则;另一种是法定的损害赔偿,即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予以确定损害赔偿的金额。

二、约定的损害赔偿

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考虑到当事人可能会因故出现违约行为。双方当事人就会在合同中订立违约金条款(Liquidated Damages),事先约定一方违反合同,应该向对方支付一定额度的金钱。德国法将违约金看作有惩罚性质;而根据中国《合同法》,违约金具有"赔偿"和"惩罚"的双重性质;考察相关事实来断定这一金额是作为处理理性性或者是作为相关权利的补偿。

三、法定的损害赔偿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就有关赔偿规定作出明确表明时,发生违约时,当事人只能依据法律来衡量或者说说明相关权利,也就是说,要根据不同国度或者不同地区所依正之相关章法来断定相关权利。

四、总结

对违约救济方法之损失补偿问题,存在两个方面:一是由当事人本人之间所作出之协议;而是根椐不同章法之相关章法而作出断裂. 因此,在要断裂这一问题时,应该特别留意不各之大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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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答: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失时,该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答: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应以被损害方实际损失为标准,包括具体的经济损失和未来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损害赔偿是否可以大于违约的违约金标准?

答:是的,如果违约导致的损失超出违约金额,被损害方还可以向违约方追究超出金额部分的损害赔偿责任。

问:如何证明损害赔偿的损失额?

答: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如费用单据、销售额减少表等作为损失的证据,交由法院进行评估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