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海关交易数据,1.2亿企业数据,2亿+企业联系人数据,1000千万真实采购商。覆盖200+个国家及地区,95%外贸重点拓展市场,可根据行业、经营范围等多方位挖掘目标客户。
免费试用政策表明,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
1. 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2. 政策适用范围再扩大到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是国务院对2014年开始,长达四年的跨境进口试点方案的充分肯定。
1. 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零售进口的发展,在已有的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将该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设立的跨境电子零售试验区中。
2. 各地应当加快对有关企业的合规审核,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1. 商务部将加快重大市场开放领域的实施步伐,以保障外国企业在中国开展正当合法的生意。
2. 加快制造业、服务业市场开放,加强外国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供应链、金融服务、教育服务等方面的准入便利化。
3. 提升外资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供应链、金融服务、教育服务、旅游服务方面的准入便利化水平,以及保障外国投资者权益。
4. 加强保障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权利,实行便利化的准入准出服务,保障外国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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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保障海关监管能力和提高稽查效率是目前跨境电商进口监管的两个重要措施。一方面需要加强技术监控,另一方面也要优化流程,缩短时间成本。只有既保障监管,又提高效率,才能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是否可以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当前通关手续已经相对简化,但在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下,确实还可以进一步优化个别环节,比如采样比例可以适当下调,部分商品可以实现即决通关等。简化应基于风险控制,不能失去监管效能。
如何在监管和便利之间找到平衡?监管和便利是互相影响的两面性。一方面,可以采取分类管理,根据商品类别和进口商风险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如RFID等提升监管效率。重在创新监管模式,既保障效率又不忽视安全,找到监管和便利的平衡点,这将是未来政策的一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