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我国钢制丙烷气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2024-01-01 14:01:26
By

华盛顿时间2018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Steel PropaneCylinders)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泰国和台湾地区的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2018年美对我出口产品发起的第七起双反调查。该调查的申请方是美国沃辛顿工业公司(Worthington Industries)和曼彻斯特罐装设备公司(ManchesterTank & Equipment Co.),涉案产品是钢制的压缩或液化丙烷气瓶。该产品主要归于美海关税则号7311.00.0060和7311.00.0090项下。据美方统计,2017年我输美涉案产品8980万美元。

具体立案信息可参见美国商务部网站:

https://enforcement.trade.gov/download/factsheets/factsheet-multiple-steel-propane-cylinders-ad-cvd-initiation-061218.pdf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和来自用户投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其观点和立场。本站不具备任何原创保护和所有权,也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常见问答(FQAS)


这调查将会影响到我国钢制丙烷气瓶出口美国吗?

从以往经验看,如果美国工商部最终裁定我国钢制丙烷气瓶存在倾销或补贴,将会对我国相关出口企业征收倾销或补贴税。这将增加我国出口商的出口成本,从而减少部分出口量。但此举对整体双边贸易影响较小。

我国出口商是否可以提出申诉?

我国相关出口商与企业有权利对美国工商部的初步裁定结果提出申诉,将相关证据如成本核算表等提交美国国际贸易局进行复议。如果提供足够证据质疑初步裁定,有可能使最终裁定结果较为宽缓。

这会对我国内需要进口丙烷气瓶的企业造成影响吗?

短期内,由于供应链可能出现一定紧张,进口价格可能略有上涨。但考虑到我国铝制和铁制丙烷气瓶出口美国没有涉案,以及我国是丙烷气瓶主要消费国,长期来看供应基本不受影响。相关企业需准备其他供应渠道以应对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