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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2005年2月25日,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签订了《比荷卢知识产权(商标和外观设计)公约》(以下简称“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替代了此前的《比荷卢商标公约》(1962)及《比荷卢外观设计公约》(1966)。该公约于2006年9月1日生效。
根据《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三国建立了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Benelux Organization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该组织受三成员国代表组成的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Board)监督,具有下列职责:(1)执行该公约和相关实施细则;(2)促进比荷卢三国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保护;(3)履行执行委员会指示的其他任务;(4)根据国际、地区和其他发展情况,对商标和外观设计的相关立法进行评估、修正等。该组织总部位于海牙。
比荷卢知识产权局(Benelux Off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BOIP)是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比荷卢地区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注册登记。
商标应是一种显著的标志,其中最常见的是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99%的注册商标属于这两类。可在BOIP注册的其他商标类型还包括形状(Shape)商标、颜色商标和声音商标:
1、某些情况下,产品或包装的三维形状可注册为商标,例如特别设计的香水瓶。
2、当人们可通过颜色识别某个产品或服务时,即使是单一的颜色或颜色的组合也可以注册为商标,例如野营用燃气罐的蓝色。
3、广告音乐有时是众所周知的,当人们听到它时,立即知道它代表的是什么品牌。在这种情况下,声音可被视为商标,有资格注册(须以五线谱的形式)。
根据《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法律还规定,BOIP有义务在某些情况下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包括:
1.标志是描述性的。如果标志直接表示产品或服务的特性或品质,则是描述性的。这是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最常见原因。
2.标志缺乏显著性。描述性标志天然缺乏显著性。此外,例如宣传口号、单一颜色或产品的形状等,也可能缺乏显著性。
3.标志具有欺骗性。例如,清楚显示咖啡的标志不能被注册为其他产品(如茶叶或安眠药片)的商标,因为这对消费者来说是误导性的。
4.标志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注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旗帜、徽章或其他官方标志。诸如此类的标志只有在相关国家或组织批准许可之后,才能在BOIP注册。实践中,这种驳回理由经常与包含欧盟旗帜(或其部分)的标志有关。
5.形状标志与外观设计或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重叠。例如,消费者更可能将椅子或灯的形状视为外观设计而不是形状标志,因此这样的标志缺乏显著性。
6.标志与公共秩序和道德相违背。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但是如果符合,法院也可以宣布已经注册的商标无效。
普通商标是区分某一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产品或服务的商标。
集体商标是区分产品或服务的共同特征的商标,例如纯羊毛标志WOOLMARK。集体商标持有人可能并不使用该商标,而是监督其他使用者必须符合某些标准。这些标准必须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在商标使用和管理规范(regulations for use and control of the trademark)中写明。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的规定,如果存在还未进行注册的驰名商标,那么任何第三方均不得注册该商标或者有可能与其产生混淆的商标。而且,上述驰名商标的所有人还享有就商标侵权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不过,该商标必须对于大部分生活在比荷卢地区的公众而言是驰名的。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禁止任何第三方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开展下列活动:
● 在商业活动中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用于与该注册商标所标示的产品或服务相同的产品或服务;
● 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相关公众有可能将其与注册商标相混淆的标志(其中,该标志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而且该标志所标示的产品或服务与注册商标所标示的产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
● 在商业活动中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用于与该注册商标所标示产品或服务不同的产品或服务(其中,该注册商标应在比荷卢地区驰名,而且该标志的不当使用将会造成对注册商标的不合理使用或对注册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或声誉造成损害);
● 并非出于区分产品或服务的目的使用某一标志(其中,该标志的不当使用将会造成对注册商标的不合理使用或对注册商标的显著性特征或声誉造成损害);以及
● 注册与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
第一,直接向BOIP申请注册比荷卢商标。
第二,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注册欧盟商标。比荷卢地区属于欧盟,因此欧盟商标可在该地区使用并构成反对比荷卢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
第三,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比荷卢联盟或欧盟为生效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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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荷卢商标是指在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这三个国家境内,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可视为一个注册,而不必分别在这三个国家每个地区单独申请。这简化了在这三个国家注册同一商标的程序。
比荷卢商标的优点是什么?比荷卢商标的优点如下:
1. 可以用一个注册就保护商标,节约了注册费用;
2. 易于管理,只需处理一个注册而不必分别在三个国家进行管理;
3. 商标的效力及保护范围可以覆盖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全境。
申请比荷卢商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比荷卢商标主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有比利时、荷兰或卢森堡三国境内的实体或地址;
2. 商标必须以法文、德文或英文提交申请;
3. 申请商品或服务必须适用于比荷卢三国的立法。
比荷卢商标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比荷卢商标的注册流程主要包括:
1. 准备商标申请文件并选择比荷卢商标协调单位之一提交申请;
2. 协调单位审查及登记申请后颁发注册证;
3. 登记信息会同步传送至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商标局,在三国形成统一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