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如何对进出口商品进行估价

2024-01-01 14:01:26
By 发三千

海关估价,又称海关价格,它是海关按从价标准征收关税时,根据规定的估价准则, 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中国海关估价制度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海关估价准则,它对商品的估价主要有以下方法:

1.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其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以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再未能确定的,应以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仓储、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

2.对一些特殊进口货物,如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对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对于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3.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总之,海关估价确定的完税价格除可以凭以计算税款外,还可作为对外贸易统计的依据,作为以价格为准的配额制或许可证制的计算依据以及征收进口环节的其他税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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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如何估价进出口商品?

海关将考虑商品的性质、类型、质量等因素,参考同类商品的最近期进出口报价或国内市场报价进行估价。如果无法找到参考价格,也可以考虑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合理的利润进行估价。

估价标准有哪些?

主要的估价标准包括:同类商品最近期的进出口报价、同类商品在国内外同期的市场价格、商品的可比销售价格、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或者成交单等,以及经海关评估认为合理的商品成本价格加上合理利润等。

没有参考价格怎么估价?

如果长期无法找到同类商品的参考价格,海关可以考虑商品的生产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合理利润来进行估价。生产成本包括原料成本、人工成本以及制造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海关还可以咨询同行业专家评估商品的价格范围。

估价差异可否复核?

如果进出口企业对海关的商品估价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海关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申请,附上商品价格的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据资料,由海关评估后给予答复。但复核结果一般难以改变。如果证据充分,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