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保税区货物的出境备案办理指南

2024-01-01 14:01:26
By 释放的洒脱

一、业务概述

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物品,以及在保税区内流转的货物,可由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免于办理通常的报关手续,即实行备案制。货物、物品从保税区运往境外,应向保税区海关办理出境备案手续。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三、办事机构

各分属海关

四、办事准备

应提交以下单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2)购销合同副本;

(3)装箱单、发票正本;

(4)报关委托书(自理报关单位不需要);

(5)如系加工贸易货物还需递交《进(来)料加工手册》和《保税区货物出区凭单》;

(6)如系保税仓储货物需提供提货单(一式四联)。

五、办事机构义务

海关对企业交验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出区手续。

六、办事程序

第1步:申报单位填制、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将数据传送给海关。

第2步:申报单位到保税区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提交以下单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2)购销合同副本;

(3)装箱单、发票正本;

(4)报关委托书(自理报关单位不需要);

(5)如系加工贸易货物还需递交《进(来)料加工手册》和《保税区货物出区凭单》;

(6)如系保税仓储货物需提供提货单(一式四联);

(7)其他有关证明。

第3步:办理出区手续。

(1)对于不需查验的货物,企业持保税区海关关封、保税区货物出区凭单(加工贸易货物)、提货单卡口验放联(保税仓储货物)提货出区,到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放行手续。

(2)对需查验的货物,海关查验结果正常的,海关制作关封交货主或其代理人。企业应使用具备《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载货登记簿》的专用车辆,持凭关封将货物运输至口岸海关办理放行手续。

七、办事时限

自收到电子报关数据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审核工作。

对查验和化验货物,在查验和化验完毕后,情况正常的,在半个工作日内办理放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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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问题一:保税区货物出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保税区货物出境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货物清单、企业海关备案通知书副本、运输单证原件等。

问题二:出境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如果资料齐全,海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境货物的备案工作。但根据实际情况,如需提供补充材料,时间可能会相对延长一些。

问题三:出境备案通过后可以立即出境吗?

通过出境备案后,企业需要根据备案通知书上的时间实施出境。如需要延期,需要提前到海关备案窗口或联系客服电话进行延期备案。一般延期期限 within 3个工作日。

问题四:如何确认出境备案是否成功?

企业可以登陆海关窗口公共服务平台,输入备案单号进行查询,也可以致电海关客服电话进行确认。如果备案成功,状态将显示为“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