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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2016年4月8日开始施行的税收政策(财关税[2016]18号)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
跨境电商综合税的计算公式为:
跨境电商综合税税额=完税价格X跨境电商综合税税率完税价格=购买单价X件数
跨境电商综合税税率=[(消费税率十增值税率)/(1一消费税率)]X0.7以一笔消费者购买2袋德运奶粉的订单为例,该商品税号为0402290000,电商平台销售价格为80元/袋,跨境电商综合税的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购买单价X件数=80x2=160(元)
2.确定税率
查询公司事先准备好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税率表后可知,按政策规定,奶粉折算后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税率为11.9%。
3.计算税额
跨境电商综合税税额=完税价格X跨境电商综合税税率=160X11.9%=19.04(元)跨境电商综合税不设起征点,不同于一般贸易进口税和行邮税50元起征点的规定,因此该笔订单需要缴纳19.04元的税额。
4.电子税单查询
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主菜单栏中选择“税收管理”下的“电子税单查询”,即可进入电子税单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会将符合查询条件的数据显示在列表中。点击列表中“电子税单编号”一栏下的某一条清单数据,系统转入该电子税单明细界面。
点击“电子税单表体”查询详细信息。
A: 跨境电商业务出区通关需要缴纳跨境电商综合税,包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和跨境电商综合税两部分。
Q: 跨境电商综合税的计税方式是怎样的?A: 跨境电商综合税一般采用按照商品销售价格或者商品进口环节价值计税的方式。
Q: 如何确定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税率?A: 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税率根据具体商品的类别、价值和税收政策确定,通常可以在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或者官方网站上查询到。
Q: 是否所有跨境电商业务出区通关都需要缴纳跨境电商综合税?A: 是的,根据相关法规,所有跨境电商业务出区通关都需要缴纳跨境电商综合税。
Q: 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缴纳流程是怎样的?A: 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缴纳流程一般包括报关、申报、纳税等环节,具体流程可咨询相关海关或税务部门。
Q: 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缴纳是否需要特定的缴税账户?A: 是的,一般需要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的缴税账户,以便进行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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