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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一批货物1月14日出口,今天才收到款,还没有入账,明天是180天期限的最后一天,而且是星期六,就算顺延到星期一,银行的入帐信息也要三天才能传到外管,退税的资料我们早已经交到国税,他们就等我们的核销单就退了,可是现在180过了,退税不能退该怎么办啊,现在去开稽核证明还能开么?
对于外管局而言为超过180天不用申请远期收汇的,但是因为往往是先核销后退税,退税时90天,超过90天不核销退税系统会有提示超期,我有一次就差点罚款,所以你不超过180天的话只要退税那边申请延期退税就行了,这样退税延期,核销会顺延,我们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并质询了当地相关部门,但是我发现各地规定是有差距的,建议你咨询当地外管和退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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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使用前几年亏损销项可核销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但核销期限为5年。也就是说,超过5年以上的亏损销项,不再可抵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核销超过180天,需要补报吗?没有,超过180天不需要补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可以在5年内选择性核销前5年内的亏损销项,180天是税务机关核实期限,超过180天后不再受理,但企业无须补报。
核销超过180天后,能否重新申请核销?不能。根据规定,企业必须在18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核销亏损销项,180天期限一旦过了,就不能重新申请核销。但5年期限内,企业可以选择其他时间再次核销刚才未核销的亏损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