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海关交易数据,1.2亿企业数据,2亿+企业联系人数据,1000千万真实采购商。覆盖200+个国家及地区,95%外贸重点拓展市场,可根据行业、经营范围等多方位挖掘目标客户。
免费试用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具体计算应退(免)税款的依据和标准。正确地确定退(免)税依据,是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前提,既关系到征税和退税多少的问题,又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所以,正确确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十分重要。
(一)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1、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为计税依据;对库存出口商品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确定:
退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衡购进单价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税计税依据=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1+征收率)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有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回收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税依据为购买加工工资物的原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应按原材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退税率确定。
(二)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税额的依据
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三) 自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免)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自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为“离岸价格”、“海关已核销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和“当期进项税额”。
1、 采用“先征后退”办法计算出口退税的,退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即为外销收入。
2、 采用“免、低、退”办法计算退税的,退(免税)依据当期进项税额或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
3、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税依据,一是外销收入,除上述依据外增加海关已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没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退税依据可以比照上述第1条办理。但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
(四) 出口货物应退(免)消费税税额的依据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消费税货物,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或出口收入予以免征消费税。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的货物,属从定价率计征的,按增值税计税价格为依据;属从量定额计征的,按出口数量为依据,另外,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外销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计算退税额。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和来自用户投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其观点和立场。本站不具备任何原创保护和所有权,也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商品的原产地价格。原产地价格是指商品在出口国境内生产或加工完成后首次实际销售价格,通常采用发票价格作为原产地价格。
原产地价格如何确定?原产地价格一般根据发票价格确定。但如果没有发票或者发票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原产地价格,可以根据生产成本和一般销售利润率来确定。同类商品最近期实际销售价格也可作为参考。
部分出口商品能退多少税?不同类别的出口商品,退税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加工贸易类商品能退9%值增值税,农产品和部分原材料类商品能退13%值增值税。但具体比例以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