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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信用证结算的相关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予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确定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使用信用证的风险
1)进口商不依合同开证
信用证条款应与买卖合同严格一致,但实际上由于多种原因,进口商未依照合同开证,从而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困难,或者使出口商遭到额外的损失。最常见的风险是:进口商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如在市场变化和外汇、进口管制严格的情形下);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对其有利的附加条款(如单方面提高保险险别、金额、变换目的港、更改包装等),以达到变更合同的目的;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做出许多限制性的规定等。
2)进口商故设障碍
进口商往往利用信用证“严格一致”的原则,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或设置一些陷阱,如规定不确定、有字误及条款内容相互矛盾等。信用证上存在字误并不是小瑕疵,如受益人名称、地址、装运船、有效期限等存在错别字将直接影响要求提示的单据,有可能成为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再如,信用证中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却又限定每批交货的期限,或既允许提示联运提单又禁止转船,又或者要求的保险种类相互重叠等,无疑都是相互矛盾的。
3)进口商伪造信用证
进口商伪造信用证,或窃取其他银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的银行职员恶意串通开出信用证等经寄出口商,若未察觉,出口商将遭到货款两空的损失。
信用证结算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卖方要求买方开具一张信用证,买方的开证银行承诺在收到满足信用证条件的单据后,向卖方付款。这种方式既保障了卖方的利益,也提供了买方的信用。
信用证结算有哪些常见程序?信用证结算的常见程序包括:1)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2)银行审核并开立信用证;3)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准备并提交单据;4)开证银行审核单据并付款给卖方;5)开证银行向买方托收款项。整个过程需要银行、买卖双方通力合作,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使用信用证有哪些风险?使用信用证也存在一定风险,包括:1)单据不符风险,如单据内容与信用证要求不符;2)银行延迟付款风险,如银行未能及时付款;3)买方违约风险,如买方拒绝支付;4)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导致交易亏损。各方需要充分评估风险,采取措施防范。
如何降低信用证结算的风险?降低信用证结算风险的措施包括:1)卖方仔细审核信用证条款,确保单据完全符合要求;2)双方设法获取足够的信用担保;3)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及时调整交易条款;4)买卖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强相互信任。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降低信用证结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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