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开证行或偿付行提供偿付

2024-04-29 22:35:02
By 偏狂

开证行在收到指定银行、保兑行或受益人寄来的单据后,应在7个银行工作日内完成审单工作,并在第7个工作日结束之前做出是否支付信用证款项的决定。如果单据合格,则开证行应对受益人做出付款安排,或向寄单行安排偿付。如果信用证规定由另定的偿付行对寄单行做出偿付,则开证行应事先向该偿付行发出偿付指示或授权说明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以及信用证金额,并说明偿付行费用由开证行支付还是向索偿行收取。若规定费用向索偿行收取,但偿付行未能收到这笔费用,则开证行仍有责任做出补偿。若偿付行未能在索偿行第一次索偿时予以偿付,开证行仍须对索偿行连本带息地进行偿付,除非此时开证行指出单据有不符点而拒付。

如果开证行在审单时发现有不符点,可自行决定是否同开证申请人联系,以要求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或由开证申请人授权开证行对外支付。但这一联系应在自银行收到单据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开证行不能以正在要求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为由,而违反审单的合理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在第7个工作日结束前仍未得到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并同意付款的回复,开证行必须对外提出拒付。


信用证开证行或偿付行提供偿付 常见问答(FQAS)

关于信用证开证行或偿付行提供偿付的常见问答如下: 什么是信用证开证行?

信用证开证行是指根据信用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并寄发信用证给受益人的银行。开证行负责对受益人提出的单据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单据办理付款。

什么是信用证偿付行?

信用证偿付行是指根据信用证的条款,向受益人支付信用证款项的银行。偿付行一般会先垫付信用证款项,然后向开证行追偿。

开证行和偿付行分别承担哪些责任?

开证行负责对单据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信用证条款及时向受益人付款。偿付行则承担向受益人实际支付款项的责任,并根据开证行的要求向其申请偿还款项。

如果受益人提出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要求,开证行会如何处理?

如果受益人提出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要求,开证行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并拒绝付款。开证行不能擅自修改信用证的条款。

如果偿付行已经向受益人支付款项,开证行却拒绝承担偿付责任,偿付行该如何解决?

如果偿付行已经向受益人支付款项,但开证行拒绝承担偿付责任,偿付行可以向开证行主张追偿。如果开证行仍然拒绝偿还,偿付行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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