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海关交易数据,1.2亿企业数据,2亿+企业联系人数据,1000千万真实采购商。覆盖200+个国家及地区,95%外贸重点拓展市场,可根据行业、经营范围等多方位挖掘目标客户。
免费试用跨境电商行业,在当前监管逻辑下,会出现什么问题?
理论上异常完美的"三单对碰",在实际操作中却会出现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我们知道,当前试点的进口跨境电商是零售模式,包括保税进口(BBC)和海外直邮(BC)两种。在零售模式下,申报主体一定是个人。确切来说,这个申报主体应该是订购人,并非支付人或收件人。理由如下:①订购人是买卖契约中的买方,其与平台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②支付人只是付款方,其可以是实际买方,也可以不是(例如订购人委托他人支付);③收件人只是接收商品人,其可以是实际买方,也可以不是(例如订购人购买后赠送给收件人)。
但是,这个申报主体却没有在海关的监管范围内。至少,海关并没有直接监管个人这个申报主体。在实际操作中,电商平台代替个人向通关服务平台发起报关数据(订单)推送。结果是,电商平台成为了海关的监管对象,而实际的申报主体却是个人。那么,问题来了,一旦出现报关数据和实际物品不一致的情况,谁来承担报关责任?(举例:海关在实物查验中,发现某订单中的商品和申报商品不一致,存在走私嫌疑,该找谁承担责任?)
首先,电商平台企业虽然是海关的监管对象,但其本质上只是代替订购人进行申报,并非实际的申报主体,那应该不是责任人。其次,订购人虽然是实际的申报主体,但这个申报主体只是一名消费者,其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商品,并支付了相应的税费。至于申报,个人都是委托电商企业代为申报的,如有数据不符问题,应该直接去找电商企业。最后,电商平台上的卖家通常在境外,支付公司、物流企业也只是相关的服务商而已,他们也不可能成为责任主体。
这样一来,海关就找不到报关责任人了。
此外,电商平台企业作为海关的直接监管对象,本身就存在不合理问题。
首先,实际的申报主体是个人(订购人),而不是电商平台企业;
其次,电商平台企业仅仅是一个提供交易撮合服务的第三方公司,其本身并不参与买卖;
第三,对于那些既是平台又是卖家的自营网站,其通常是海外主体,难以被监管到。
因此,电商平台可以作为协助海关监管买卖主体的第三方,而不应该成为直接监管对象。
跨境电商在当前监管逻辑下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海关监管、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挑战。
海关监管对于跨境电商有哪些影响?海关监管对跨境电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清关流程的复杂性以及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和检验等方面。
跨境电商如何遵守税收政策?跨境电商需要遵守目的国的税收政策,包括消费税、进口税等,同时也需要遵守国际税收协议。
如何保护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跨境电商需要在目的国注册和保护自身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以避免侵权纠纷。
跨境电商在当前监管逻辑下的发展前景如何?在当前监管逻辑下,跨境电商面临一定的挑战,但随着国际合作的加强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跨境电商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和来自用户投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其观点和立场。本站不具备任何原创保护和所有权,也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