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支付在进出口合同中的应用

2024-01-01 14:01:26
By 出海派编辑组

进出口合同中的信用证支付条款

一、即期信用证支付条款

1. 买方应于装运月份前xx天开立并送达卖方即期议付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日后第15天在中国议付。

2. 买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或收到卖方备货通知后xx天内或签约后xx天内)通过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由xx银行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全部发票金额的即期付款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延至装运日后15天在中国到期。

二、远期信用证支付条款

1. 买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或收到卖方通知后xx天内或签约后xx天内)通过xx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 可转让的)装运日后xx天付款的银行承兑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延至上述装运日后15天在中国到期。

三、循环信用证支付条款

1. 买方应于第一批装运月份前xx天开立并送达卖方即期议付循环信用证,该证在20xx年期间,每月自动可供xx ( 金额),并保持有效至20xx年6月15日在北京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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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什么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进出口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由开立银行承诺在收到符合条件的单据后根据买方的指示向卖方付款。它可以减低卖方的风险,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信用证有哪些类型?

主要有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两种。不可撤销信用证在开立后,银行承诺按交易条件付款,买方无法单方面撤销;可撤销信用证买方可以在付款前撤销。

如何办理信用证业务?

买方首先向开立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支付相关费用。然后开立银行将信用证送达卖方通知其提出单据要求。卖方按期限内提交规定的单据后,开立银行检查通过就向卖方支付款项。

信用证中的重要条款分别是什么?

主要条款包括:有效期、最高付款限额、货物规格描述、支付条件、提交文件清单等。这些条款一旦确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