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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依据国家赋予的职能,在海关、商务、税务、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运用电子技术手段,核对出口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或货物)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监管制度,是对出口单位出口后将除国家允许或批准可以保留在境外的收汇收回境内结汇或入帐的管理措施。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建立于1991年1月1日,期间经过不断修改和完善,目前已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
按照出口收汇核销制度的规定,出口单位货物出口后,应当按照出口合同约定的收汇时间和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成交总价及时、足额收回出口货款。即期收汇出口项下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180天内收汇,远期收汇出口项下应当根据在外汇局远期备案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期限收汇。出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收汇时间后30天内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国家实施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主要目的和管理机制是:外汇管理部门依托作为货物进出境管理机关的海关出具的证明出口货物价值的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督出口单位将与出口货物价值相对应的外汇及时、足额收回境内结汇或入帐,以实现货物出口与外汇收回的等量对流,防止不法企业逃汇或将外汇非法滞留或截留境外,同时防止非出口贸易项下境外资金混入经常项目结汇,从而维护国际收支的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出口收汇核销的基本程序
按照现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的业务流程,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分以下步骤:
1.新出口单位办理档案备案手续。
2.进入“中国电子口岸”,上网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3.到外汇局领取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4.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对出口收汇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
5.在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
6.在“中国电子口岸”进行网上交单。
7.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手续,领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8.在规定期限内持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等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9.持“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和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单证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方式
按照2003年8月发布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年度考核结果和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属地业务量以及出口单位的国际收支申报率、出口贸易方式等情况,对出口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分别采取自动核销、批次核销和逐笔核销的管理方式。
逐笔核销:即出口单位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报告,外汇局按照一一对应、逐笔核对的方式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
逐笔核销适用于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及差额核销和无法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业务;外汇局视属地核销量大小也可对非高风险企业实行逐笔核销。逐笔核销管理方式要求出口单位用于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出口收汇应当是与该笔出口对应的出口收汇。
批次核销:即出口单位将多笔出口业务集中向外汇局办理收汇核销报告,外汇局按照批次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方式。批次核销管理方式要求同一批次核销的出口贸易方式应当一致。批次核销管理方式原则上也要求出口单位用于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出口收汇是与其出口相对应的出口收汇,但外汇局对这些批次报告的核销数据进行总量审核。
批次核销适用于除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外的所有出口单位的全额收汇核销,以及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抵扣项下需按合同核销的出口收汇业务。
自动核销:即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除特殊情况外,不需要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外汇局根据从“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采集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以及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采集的收汇信息,进行总量核销的核销管理方式。
自动核销管理方式是外汇局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改进服务、支持贸易便利化、扶优限劣、实行分类管理理念的重要体现。该管理方式不要求每笔出口与收汇一一对应,而是按照一定时间内出口与收汇的总量对应自动办理核销手续。实行自动核销管理有利于简化出口单位和外汇局的核销操作流程,提高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工作效率。
自动核销管理方式适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率高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一般贸易项下及其他出口贸易方式项下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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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汇公司和出口企业可以通过银行网上核销系统进行在线核销,双方登陆系统,上传必要分账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核销。核销失败可以进行补正,也可以按程序向银行申请退汇。
核销材料包括哪些?核销材料主要包括:出口信用证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海关公告单复印件、提单分单、销售发货单等作为收款凭证;以及银行收款对账单作为汇款凭证。两方分账单应完全一致,材料齐备才能通过核销。
核销失败如何解决?核销失败主要原因可能是分账信息不匹配或材料不全导致。解决方法是与对方确认差异之后进行补正,或提供额外材料补全,再次提交申请核销。如果问题无法解决,也可以向银行申请退汇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歧。
收汇公司可以拒绝核销吗?按惯例,收汇公司应积极配合出口企业进行核销,以维护双方合作关系。但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如分账明显不实或材料存在重大瑕疵,收汇公司可以暂时拒绝核销,并要求出口企业提供充分解释和补正。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