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政策

2024-01-01 14:01:26
By 没长发也没腰

日前《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政策(2022-2024年)》(以下简称《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出台,覆盖近十大类业务。

厦门港口管理局表示,锚定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推进厦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政策》主要围绕外贸集装箱、陆地港箱量、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创新物流业务、省外重箱运量、内支线业务以及航运企业在厦注册办事处或分公司特殊贡献等予以扶持,重点在于发挥财政扶持资金效应,促进厦门港集装箱吞吐量保持可持续增长。

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对象:

外贸集装箱码头整体控股经营人、陆地港实际经营人、厦门海关认定的出口监管仓库运营主体和拼箱仓库运营主体、开展创新业务的运营商、重点货代企业或货主企业、内支线运营公司的整体控股经营人或者运营商、内支中转箱的干线承运人、航运企业在厦注册的办事处或分公司开展、“蓝色公路”服务的航运企业。

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标准:

一、鼓励外贸集装箱码头企业加快发展集装箱业务

2022年-2024年对全港外贸集装箱码头企业箱量增长扶持,由码头企业通过补贴奖励等形式鼓励航运企业:

当年全港箱量增幅达3%(含以上)时,奖励3100万元;

当年全港箱量增幅达3.5%(含以上)时,奖励3350万元;

当年全港箱量增幅达4%(含以上)时,奖励3600万元;

当年全港箱量增幅达4.5%(含以上)时;奖励4150万元。

二、鼓励集装箱货源集聚厦门港

1、陆地港箱量扶持:对省内东部地区陆地港重箱增量奖励50元/TEU;对省内西、北部地区陆地港重箱增量奖励200元/TEU;对省外陆地港重箱存量150元/TEU、增量350元/TEU。

2、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扶持:出口集拼箱200元/TEU。

3、创新物流业务扶持:水路运抵、水路提箱重箱存量50元/TEU增量150元/TEU。

4、省外重箱运量扶持:省外集装箱重箱运量超过1000标箱的重点货代企业或货主企业采取阶梯式补贴模式:1-1000标箱,100元/TEU;1001-2000标箱,150元/TEU;2001标箱及以上部分,200元/TEU。

5、内支线业务扶持

1.继续巩固支线运营企业扶持。

对外贸内支线运量按超额累进方式给予奖励,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内支线中转运量≥1万TEU<10万TEU,存量10元/TEU、增量20元/TEU;内支线中转运量≥10万TEU<20万TEU。存量10元/TEU、增量30元/TEU;内支线中转运量≥20万TEU,存量20元/TEU、增量100元/TEU。

2.干线船东外贸内支线运量扶持。

对外贸集装箱内支线中转业务并取得明显增长的干线航企给予奖励,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内支中转运量增量≥5000TEU<2万TEU,存量5元/TEU、增量40元/TEU;

内支中转运量增量≥2万TEU<4万TEU,存量10元/TEU、增量50元/TEU;

内支中转运量增量≥4万TEU,存量15元/TEU、增量70元/TEU。

三、航运企业在厦注册的办事处或分公司特殊贡献扶持

对2022-2024年厦门港集装箱吞吐量有重大贡献的航运企业在厦注册的办事处或分公司经营团队给予特殊贡献扶持。分五档进行奖励:

集装箱吞吐量≥230万TEU/年且比增≥5%,400万元;

集装箱吞吐量≥220万TEU/年且比增≥5%,250万元;

集装箱吞吐量≥150万TEU/年且比增≥6%,200万元;

集装箱吞吐量≥110万TEU/年且比增≥6%,100万元;

集装箱吞吐量≥80万TEU/年且比增≥8%,50万元。

四、“蓝色公路”枢纽支撑服务体系扶持

按箱量给予115元/TEU。

实施期知

执行期为3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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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厦门港为何大力支持和发展集装箱业?

厦门港是福建省海运中心港口,具有深水条件。发展集装箱运输可以促进港口国际化和标准化程度,提高吞吐量和利用率。同时也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怎样的政策可以帮助和支持集装箱企业?

主要政策如下:减免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 subsidies;投资补助;贷款优惠等。同时也配套提供集装箱码头设施等硬件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未来几年,厦门港将在集装箱方面有什么规划和目标?

未来3-5年,厦门港将着力提升集装箱吞吐能力。规划全年集装箱吞吐量达1000万标准箱,集装箱吞吐门限进一步扩大。同时将引导更多航运企业开辟新的航线,促进海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