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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海运费的补充申报指南
海运是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种方式,但是随着船、货、港等种种原因,会使承运人在运输中增加一定的附加费用。为了保持基本费率的相对稳定,承运人为了补偿损失而增加的各种额外收费(Surcharges,高级Rate)。
1、货物特征所产生的附加费用,如超重、超长、超大件附加费;
2、因运输和港口原因而产生的附加费用,例如直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港口附加费等;
3、临时附加费用,如港口拥挤附加费、绕航附加费、选卸港附加费、更改卸货港附加费、过路??等;
4、来自于其他原因的,例如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用,安全附加费用,内陆燃料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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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费应在申报运输方式为“海运”时补充申报。您可以在单据主页或商品明细处补充填写船名、出发港和目的港等关键信息。
问题二:是否需要提供发票作为证明?是的,请提供与海运费相对应的值的发票作为申报的凭证。发票可以是票面费用或实际支付费用较高的一方。
问题三:如何申报仓储费?仓储费一般分类在“其他费用”中申报。请注明费用名称为“仓储费”,并提供相关费用发票作为证明。
问题四:逾期不补充申报后怎么办?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整申报,可能会影响清关进度,从而产生较长时间的延误。如确实需补报,请主动与相应部门联系说明原因,争取限期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