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中装运期的注意事项

2024-04-30 05:54:43
By 玷污

规定装运期的注意事项

(1)充分考虑货源情况。如果货源充足,装运期就可以定得早一些;如果货源紧张,工厂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或者原材料难以采购等,装运期就应该适当定得晚一点,免得到期无法装运,造成被动的局面。

(2)装运期规定明确、具体、规范。切忌诸如"06/07/05"、"Immediate shipment"(立即装运)、"Prompt Shipment"(迅速装运)"Shipment to be made as soon as possible"(尽快装运)一类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规定方法。

另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曾经建议使用诸如"2006-6-9"(2006年6月9日)一类的年月日书写方法,但迄今在国际商务领域里,响应的人似乎并不多。为了避免买卖双方因为认识不统一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提议使用像“June17,2006”一类比较规范、大

家都不会误解的日期表达方式。

(3)装运期长短要适度。装期不可定得太短,恐怕货源、商检、出口通关等方面的筹备工作赶不上趟。装期也不宜定得太长,以免夜长梦多、行情变化、合同落空。

(4)装运期不能定得太死。例如:"Shipment: Oct 15,2010."(2010年10月15日装运。)像这种没有弹性的装运条款是很难执行的,万一中间情况发生变故,例如工厂在生产的节骨眼上停电、偶尔出现机器故障、汽车在赶送货物的途中抛锚或者海关的电脑在报关过程中遭病毒袭击等,这一天就肯定无法装运了。

(5)装运期尽量避开大型节假日。大型节假日前夕往往是国际贸易货物装运的高峰期,每当这个时候,工厂、商检、海关、运输公司等相关部门都特别忙碌,而且,你越是忙、心越是急,纸漏就越是多。为了避免工作的麻烦和被动,在规定装运期限的时候,还是应该尽量不要去凑这个“热闹”。



外贸合同中装运期的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FQAS)

Q: 外贸合同中装运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A: 在外贸合同中,装运期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条款,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装运期的明确定义:确保合同中对装运期的具体定义清晰明确,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2. 装运期的延期规定:了解合同中是否规定了装运期的延期条件和程序,以及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3. 装运期的可接受范围:确认合同中对于装运期的可接受范围,是否包括合理的延误情况。

4. 装运期的相关文件:核实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装运期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装运通知、提单等。

5. 违约责任:了解双方对于装运期未能履行的违约责任及补偿责任。

6. 通知义务: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对于装运期变更或延期的通知义务。

7. 风险转移:明确装运期的起始日期是否标志着风险的转移,以及风险转移后的责任分配。

8. 国际贸易惯例:考虑到国际贸易惯例,确保装运期的规定符合行业标准和通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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