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提前办理物品报关的相关要求

2024-01-01 14:01:26
By 卷心菜

为提高通关效率,《规定》中规定,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在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已确定无误的情况下,经海关批准的企业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海关的要求交验有关随附单证、进出口货物批准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验核提前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有效期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准。提前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税率、汇率的适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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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提前报关物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提前报关物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物品已通过海关国别审定,

2. 物品已有完整的报关材料,包括运单、发货人信息、收货人信息等,

3. 货物尚未到港。

提前报关需要提供哪些报关材料?

提前报关主要需要提供以下报关材料:

1. 完整的装运单;

2. 发货人信息表;

3. 收货人信息表;

4. 商品价值证明;

5. 商品国别证明等。

提前报关的好处是什么?

提前报关的主要好处包括:

1. 可以节省提货时间,即货物通过海关 clearance 后可以及时提取;

2. 可以及时查询报关进度和结果,掌握货物海关状况;

3. 降低货滞港期间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