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原材料和加工费发票如何退税

2024-01-01 14:01:26
By 明月天涯

出口企业自行采购原材料,让工厂加工成成品后出口。现在分别收到原材料发票和加工费发票。请问,出口企业该如何退税?按照哪个退税率计算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凭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和工缴费发票按规定办理退税。若原材料等属于进料加工贸易已减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应扣除已减征税款计算退税。

根据《国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101号)第八条规定: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应按原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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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如何申请退税?

您需要将原材料和加工费发票正本及相关支持性材料(如运单、货物交接单等)提交给提供退税服务的财政部门,完整提供发票号码、日期、金额和销售单位等基本信息。一般情况下,退税申请需要在开具发票后三个月内完成。

什么发票可以申请退税?

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具体行业政策规定的原材料或者委托加工费用发票成本,以及与出口商品直接相关的运输、包装等发票成本,均可申请增值税退税。

退税率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原材料和加工费发票,可以按照17%或13%的比率退还相应的增值税。具体退税率请咨询提供退税服务机构。

退税是否需要支付手续费?

部分财政部门提供增值税退税服务将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退税金额的1-3‰。但具体标准请以财政部门公布或告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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