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不得申报办理退(免)税的情况

2024-01-01 14:01:26
By 暗恋专业户

根据国税发[2006]24号的规定,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1)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

(5)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6)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7)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

出口企业凡从事上述业务之一并申报退(免)税的,一经发现,该业务已退(免)税款予以追回,未退(免)税款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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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生产企业为什么不能申请退(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生产企业应负税收义务,不能享受退(免)税优惠政策。退(免)税主要针对鼓励偏远地区和些行业,生产企业一般不属于这些范围。

生产企业可以享受其他减免税优惠吗?

可以的,生产企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是可以申请其他减免税政策,例如:实施技术改造、购买高新技术设备、招聘科技人才等可以申请增值税专项附加消费税优惠政策。同时一些出口企业也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如果生产企业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其他减免税优惠吗?

如果生产企业真的能够满足国家有关减免税政策的条件,如符合地域属性或行业属性,原则上它还是可以申请的。但一般来说,生产企业自身性质决定难以符合退(免)税政策的主要目的,所以很难申请到。如果有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到税务机关查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