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如何征收

2024-01-01 14:01:26
By 猫有外遇

一、反倾销税征收的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

(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新产业的建立受到严重阻碍;

(3)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竞争产业所受的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

二、关于反倾销税如何征收

1、征收的决定。如果征收反倾销税的所有要件已经满足,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数额是等于倾销差额,还是低于倾销差额,均由进口国当局决定。如果在倾销差额以下可以充分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那么反倾销税的征收额最好低于倾销差额。

2、征收的对象。征收反倾销税时,不能采取歧视性做法,对所有被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都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数额对各个输出商要有适合的份额。如果不能指定某国所有输出商的名称,就可以指定为该国。

3、基本价格制度。基本价格制度是指:在正常的竞争条件下,以不超过输出国最低的正常价格的范围,来确定“基本价格”和输出价格之间的差额,并作为反倾销税的征收额。

三、反倾销税征收的目的

目的在于抵制倾销,保护国内产业。通常由受损害产业有关当事人提出出口国进行倾销的事实,请求本国政府机构再征。政府机构对该项产品价格状况及产业受损害的事实与程度进行调查,确认出口国低价倾销时,即征收反倾销税。政府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如果调查结果倾销属实,即作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倾销不成立时,即予以退还。有的国家规定基准价格,凡进口价格在此价格以下者,即自动进行调查,不需要当事人申请。各国征收倾销税的法则差别很大,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6条关于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定,对各国并无约束力。

六十年代中期,肯尼迪回合时,曾制定《反倾销法典》(anti-dumping code)1973-1979年东京回合时,又加以补充修改,除对倾销含义加以界定外,并规定征收反倾销税时必要条件。倾销停止时,应立即取消征收。但这未能真正起到统一各国立法的作用。滥用反倾销税的事例时有发生。反倾销税从来是贸易大国进行关税战、贸易战的重要工具。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和来自用户投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其观点和立场。本站不具备任何原创保护和所有权,也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常见问答(FQAS)


反倾销税是什么?

反倾销税是指一国出于保护本国同业竞争力,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产品倾销价格较低进入本国市场,从而损害或妨碍本国同业产品的发展,政府对这种倾销进口商品征收的特定进口关税或补贴。

反倾销税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反倾销税征收的主要标准是:其他国家或地区产品在本国价格低于正常价值,且这种价格低于导致本国产业受损害。正常价值一般采用出口国内市场价格或成本加赢利为基础确定。损害判定标准包括产量、产能 Utilization 率、市场份额、销售额等经济指标下降。

反倾销税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反倾销税通常有以下步骤:1由受害产业起诉;2产业部门初步调查倾销和损害情况;3逐级复核确认存在倾销和损害;4征收临时反倾销税;5最后确定存在倾销和损害,将临时税定为永久税率。整个流程需要几个月到一年多的时间。

征收反倾销税需要符合哪些国际规则?

根据WTO规则,反倾销调查和税率征收必须符合一定程序:1起诉必须由本国产业提出;2需要对各方进行听证;3提供公开的案情报告;4给予其他进口国咨询机会;5提供司法复examination 等程序。其目的是保障公平公正,避免利用反倾销作为贸易壁垒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