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退补分补征、追征和退税

2024-01-01 14:01:26
By 小赤佬

关税的退补分补征、追征和退税

1、补征。是指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时,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

2、追征。是指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的,海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

3、退税。是指海关多征的税款,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退税时,应做到退税依据确实,单证齐全,手续完备。纳税单位应填写退税申请,连同原来税款缴纳书及其他必要证件,送经原征税海关核实,并签署意见,注明退税理由和退税金额。单位退税,一律转帐退付,不退现金。办理退税手续,除海关原因退税外,由纳税单位向海关交纳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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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什么是关税的退补分补征?

退补分补征是指,根据进出口商品实际定价、数量等事实,调整或补征原先未满足或低估的关税费用。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追征?

如果进口商品报关时提供的信息错误或隐瞒,造成了低估或逃税的现象,可以追补原定税额的差额部分。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退税?

如果进口商品报关时误报或超报产地、品类等信息,从而高估了应缴税款,进口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关税部分。

退税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主要包括申请、审核、退款的流程。申请方需提供必要材料,如产地证明、合同等。海关将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予以退税。退税通常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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