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违约 法律知识:违约

2024-01-01 14:01:26
By 蹲着马桶唱领悟

违约(Breach of Contract)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例如,在合同成立后,卖方出现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或交付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者买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等等,都属于违约行为。除合同或法律上规定的属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者外,违约方都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也就有权依据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向违约方提出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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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FQAS)


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要件包括:双方有合同意思表示;物品明确;价格明确决定或可以明确决定;形式要求符合。

合同当中可以允许一方单方面违约吗?

一般来说,合同中不允许一方单方面违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罚款条款或不可抗力条款,合同可以允许一方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

如何计算违约金?

违约金一般计算方式:违约损失的预估数额,或者根据合同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违约方是否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不是的,违约方只需要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合理预见性损失。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损失,违约方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