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海关交易数据,1.2亿企业数据,2亿+企业联系人数据,1000千万真实采购商。覆盖200+个国家及地区,95%外贸重点拓展市场,可根据行业、经营范围等多方位挖掘目标客户。
免费试用光票信用证风险是光票信用证下的单据没有货运单据,因此对进口商的风险比较大,无法通过各种单据对货物的交付、质量、数量等予以控制。
进口商得依赖出口商的信用,否则会出现货款两空的境地。开证行也无法利用货运单据来防范风险,只能基于进口商的信用或进口商提供的其他担保,因此银行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对于出口商而言,光票信用证下的开证行仍然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无须提供货运单据,因此应当是有利的。因为信用证下提交的单据越少,出现单证不符的可能性也就越少。并且,相对应于买卖当事人的风险分配而言,进口商风险越大,作为相对人的出口商就风险越小。
因此,光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比较少,多用于支付货物从属费用、尾款、样品费等,以及其他非贸易性费用的支付。
在正常情形下,对出口商而言,光票信用证的风险小于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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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票信用证是买方开出但无实际货物或服务交换的信用证,因此存在风险。主要风险包括:买方无法提供足额信用证或无法兑现信用证,无货可付付款等风险。
如何降低光票信用证风险?主要方式是:核实买方实力,与买方签订实质性合同,联合开出信用证,约定优质担保等。合作银行应谨慎审核光票信用证,避免出现虚假交易。
光票信用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光票信用证一方违约,应承担补救损失责任。如买方未提供足额信用证或无法兑现,应承担违约金责任;销售方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损失,也应承担双倍损失赔偿责任。光票信用证交易存在法律风险,需谨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