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海关交易数据,1.2亿企业数据,2亿+企业联系人数据,1000千万真实采购商。覆盖200+个国家及地区,95%外贸重点拓展市场,可根据行业、经营范围等多方位挖掘目标客户。
免费试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正式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旨在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
从2004年1月1日起,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如电机及电子产品、塑料产品、纸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化学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进入内地时,即可享受零关税优惠。
双方同意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涉及的行业包括诸如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广告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服务、物流等。
两方同意在以下七个范围内加强合作:①贸易投资促进;②通关便利化;③商品检验检疫;④电子商务;⑤法律透明度;⑥中小企业合作;⑦中医产业合作。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和来自用户投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其观点和立场。也不对其真实性、可靠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是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签署的双边经济合作协议。CEPA将进一步促进两地在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等多个领域的经贸合作。
问题二:CEPA为香港带来什么好处?CEPA为香港带来以下主要优惠:
1. 放宽和取消内地对部分香港产品和服务进口的贸易限制
2. 鼓励和保障香港服务业和企业在内地经营
3. 给香港企业提供更大发展空间
问题三:CEPA如何促进两地经济合作?CEPA通过以下机制和方式进一步促进两地在经济贸易等多个领域的紧密合作:
1. 放开和优化内地市场对香港服务业和产品的准入
2. 保护香港服务业和投资企业在内地的合法权益
3. 鼓励两地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