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海关交易数据,1.2亿企业数据,2亿+企业联系人数据,1000千万真实采购商。覆盖200+个国家及地区,95%外贸重点拓展市场,可根据行业、经营范围等多方位挖掘目标客户。
免费试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由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内容主要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方面。
货物贸易
从2004年1月1日起,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符合原产地规则进入内地时,可享受零关税优惠。这些产品包括部分电机及电子产品、塑料产品、纸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化学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
服务贸易
对香港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涉及的行业包括诸如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广告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服务、物流等
贸易投资便利化
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同意在以下七个范围内加强合作:
①贸易投资促进
②通关便利化
③商品检验检疫
④电子商务
⑤法律透明度
⑥中小企业合作
⑦中医产业合作
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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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份安排将会直接影响香港居民。根据安排,香港居民将能够更方便地在内地就业和投资,同时内地访港人数将进一步增加,将为香港带来更多商机。
这份安排是否会影响香港的制度和自由度?安排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和独立司法制度。香港将继续享有由基本法赋予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保留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和独立的司法系统。
这份安排是否会造成内地商人大举进入香港就业?根据安排,内地企业和人士可以更方便地在香港开展合法业务,但也有明确规定,不会影响香港永久性居民就业机会。安排实施后,内地商人进入香港就业仍需符合香港法律规定,不会影响香港的就业形势。